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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教学条件保障建设——公共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使用的前期论证,保障项目的建设效益和执行进度,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现决定开展2022年“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教学条件保障建设——公共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征集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我校《西北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专业以配置一流实验条件、建设一流实验环境、实施一流实验管理为核心,以建设开放共享的校院两级公共教学实验平台为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前期的论证工作,重点支持以下项目建设:

1.以建设一流实验平台为目标,有明确一流实验平台建设规划和场地等基础条件;

2.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3.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新工科、新文科发展趋势重要领域类项目;

4.聚焦学科前沿、关键领域及交叉新兴领域类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预算编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校内有关规定,并附详细测算依据,2022、2023年申请购置设备及软件须同时附三方询价(国家评审时需要,并且报价单需要在国家评审时的有效期内)等相关佐证材料。

2.填报《专项资金四年期建设规划论证报告》,前两年需要提供具体购置设备明细,后两年提供建设规划。

3.组织规划论证并填报一流实验平台建设思路及预期成效。

3.进口设备需要同时附详细专家论证意见。符合政府采购要求(采购价高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设备,一经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系统,不得再次变更。

4.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教学单位第一负责人。

三、申报提交材料

请申报单位填写《专项资金四年期建设规划论证报告》(附件1);一流平台建设思路及预期成效(附件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设备(软件)购置明细表》(附件4);若单个项目金额大于100万,须填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论证报告》(附件5);若项目拟采购国外设备或软件,须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6)以及设备报价单和相关佐证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1年6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红霞 谢潇潇

联系电话:88430589

联系邮箱:xhx404@nwp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34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