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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最满意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弘扬高尚师德,激励教师潜心教学,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最满意教师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2020-2021学年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理论课教学教师、实验课教学教师和工程实践教师。本科最满意教师表彰名额为15名。

二、 评选条件

1.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能够在教学过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师德高尚,关爱学生。

3.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工作优秀,教学效果好,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显著成绩。

4.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参评教师应为学生评教成绩在前20%的教师、且学生参评率在80%以上,或学生评价优秀的教师。

5.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听课评价均为“优秀”。

6.在本学年内没有发生教学事故及学生投诉事件。

7.对曾经获得学校最满意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以连续参评,但在教学工作中必须取得新的业绩。

8.理论课教学教师在理论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的改进以及教学模式的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9.实验课教学教师应承担一门及以上独立设课的本科实验课程,在促进实验室开放,推进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建设,注重实验内容的更新,探索实验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模式的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0.工程实践教师参加工程实践类讲课、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实践作品的质量评价成绩在本单位前30%。

三、推荐程序

1.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为理论课教学教师、实验课教学教师和工程实践教师的推荐总和,具体推荐教师类型与相应数量由教学单位确定。

2.推荐程序。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征求学生、教师同行、督导、课程教学团队等多个方面的意见,并经学院教学委员会或相关组织充分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面向单位公示。学校督导组在听课过程中,对特别优秀的教师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直接推荐至学校参与评审。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于2021年7月2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西北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最满意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西北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最满意教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要求排序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韩丹  王青青

办公电话:029-88430584

邮箱:handan@nwp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9房间


教务处
2021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