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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专业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相关学院:

为促进专业规范管理、整合资源、凝练特色、持续改进,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自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教字〔2021〕3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专业自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拟定以下10个专业作为第一批自评估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1

水声工程

航海学院

2

复合材料与工程

材料学院

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材料学院

4

机械电子工程

机电学院

5

工业设计

机电学院

6

土木工程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7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电子信息学院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院

9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与化工学院

10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

二、评估方式与内容

专业自评估工作采取自评报告评议与专家现场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内容包括定性和定量两部分。

(一)定性评估。包含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学生、持续改进、师资队伍、支持条件等7项评估指标共30个观测点(附件1)。

(二)定量评估。根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整合关键定量审核指标,系统梳理的42项关键数据(附件2)。

三、评估程序

专业自评估工作按照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专业自评。各参评专业根据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自评估定性观测点,对本专业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梳理和自我检查,完成自评报告(附件3)及支撑材料准备。

第二阶段:学院审查。学院对照评估要点对评估材料进行形式及内容审查,通过后提交至学校。

第三阶段:学校评估。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评议,并开展现场考查。

第四阶段:结果审定。专家组形成评估意见和初步认定结论反馈至学校。学校经教学委员会审定后向学院通报评估结论,并组织开展后续整改、复评等工作。

四、其他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组织专业充分挖掘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高质量完成自评报告,并做好学院审查工作。请各参评专业于6月30日(星期三)前将经学院审查通过的自评报告(封面加盖学院公章,一式3份)及附件(支撑材料及专业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gdd@nwpu.edu.cn,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

联系人:高丹丹   刘  昕

电  话:88430582

地  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4室

友谊校区诚字楼114室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