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教学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0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从事本科生、研究生等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遵循原则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优先考虑基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流专业建设、高水平课程建设(含教材建设)、课程思政、“四新”建设、实践平台与基地建设等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四)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五)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奖励等级

西北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和二等奖。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近两次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限额

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认真总结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每个单位最多申报6项。

五、项目组成员要求

(一)成果第一完成人同年度只能牵头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项教学成果奖;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教学成果奖时,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9人,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和支撑材料:申报人须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支撑材料应合装成册,一式一份,首页应为附件目录,其中出版的教材、发表的论文等应复印封面、目录;多媒体课件项目需提供课件材料与光盘。

(二)请各申报单位对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填报推荐意见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三)申报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交教学成果报告(附件3,不超过5000字,报告名称、内容自定,并作为支撑材料的第一部分)。

七、其他

申报项目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申报项目材料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问题。

八、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7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书、支撑材料(申报一等奖者须含教学成果报告)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青青  龚思怡

联系方式:88430587

联系邮箱:qqs@nwp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6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