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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在20162017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合作学校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189-20197月)。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我校本学期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建筑5年制专业,三年级也可申请);

3.平均学分积在专业前60%

4.名单公示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

二、申请学校与专业

山东大学、吉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优势专业均可申报(在对方学校官网查询)

三、申请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内校际交流申请表

2.获奖证书

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接受修改。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报名,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内校际交流申请表”,连同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于516日前交至学院教学办。

2.学院负责审核确认学生材料,并于518日前将汇总表及学生个人申请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办公室(新校区启真楼329办公室)。

3.教务处将组成专家组进行选拔,并与接收学校确认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交流学生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的课程计划做好选课计划,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境内外校际交流选课计划表”,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返校后按选课计划进行成绩审核。

2.被选派赴外校交流学生学期末要及时清退系统已选的下学期课程,以免成绩按“0”分处理,影响毕业。

3.在交流学校的选课、住宿、教材等问题由对方学校负责安排。

4.交流学生需在本校缴纳学费,在交流学校不需缴纳学费,但需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和教材费等相关费用。

联系人:杨雨霏 8843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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