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提升综合科研实力与影响力,学校决定启动“西北工业大学第二十一期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与科研人员撰写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引领学术前沿的专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我校教师如需获得专著出版基金的支持,须提出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经专家评审会立项支持后纳入学校、学院统一管理。
2.申报专著要反映科学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最新方向和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且符合国家对于思想意识形态的要求。
3.申报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就。
4.项目申报与管理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组织。负责人每期只能申请一项资助,往期项目尚未结题的需结题后才能继续参与申报;项目获批后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5.本期立项专著须在2021年12月31前出版,且要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单位。
二、项目经费组织管理
专著项目每项资助4~6万元。根据项目的出版单位、所属学科、项目字数等确定资助额度。项目经费将以学院为单位分期发放,立项后首期拨付20%;书稿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出版社商讨出版事宜并签订出版合同;书稿经出版社审核通过并明确出版事项后,拨付剩余80%经费。
为保证专著出版的质量与效率,凡经过评审被列入本期资助的选题,一律视为拟资助项目;在按照申报意向出版社按时出版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全额资助,否则该选题将予以取消。后续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遴选将参考申报人及学院此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申报程序
1.各有关单位在收到教务处通知后,请及时做好专著立项申报组织动员工作。
2.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邀请2名不同单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对稿件进行评阅,出具《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此外,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不少于80%体量的书稿,含书稿前言、目录(至少到节一级)、主要参考文献以及能反映书稿特点和学术水平的重要章节(3-4章),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纸质材料。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需提供全稿。
3.项目负责人将《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专家推荐意见表》、书稿等纸质申请材料按次序装订成册,并提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汇总后组织评审小组(须包含有关单位党委负责人)就项目的专业性和思想性进行把关,初审通过后填写《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意见书》(见附件3)、《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4.各有关单位于6月10日17:00前,将装订成册的《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意见书》、《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等一并报送至教务处。上述各项纸质材料均需教学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教务处对各有关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与核查,若不符合通知要求,则退回有关单位重新上报。
6.教务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有关单位提交的所有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7.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给拟资助项目的学院拨付首期建设经费。
8.书稿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出版社商讨出版事宜并签订出版合同。书稿经出版社审核通过并明确出版事项后,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教务处拨付剩余80%经费。
9.项目出版后,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1本样书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教务处联系人:栾义春
联系电话:029-88430583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9室
邮箱:jiaocaijianshe@nwpu.edu.cn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2.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专家推荐意见表
3.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意见书
4.西北工业大学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