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2022年工作要点,今年将开展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为提前做好成果奖申报部署工作,现就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鉴于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目前还未发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学校现面向以下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预申报:
第一阶段:已经获得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
第二阶段:2021年获得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待陕西省教育厅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指导,并通过评审择优推荐。各项目组应积极开展成果奖申请书的撰写、打磨和凝练提升工作,以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
(1)第一阶段:请各单位于4月7日(星期四)前提交《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第一阶段)》(附件1,须标明推荐排序)、各推荐项目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1份,签字盖章完整版)。
(2)第二阶段:请各推荐申报202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优秀项目认真研判、提前准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陕西省教育厅公示2021年获奖项目后10天内(具体时间待陕西省教育厅发文后另行通知)提交《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第二阶段)》(附件2,须合并第一阶段推荐项目,重新确定各单位推荐排序)、各推荐项目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1份,签字盖章完整版)。
(3)陕西省教育厅评选结果公布后,若第一阶段申报项目需进行调整,可在第二阶段重新申报。
(二)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具体申报方案将陆续出台,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发布通知,请各项目组密切关注。
联系人:孙青青 刘 昕
电 话:88430587
邮 箱:qqs@nwpu.edu.cn
地 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6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