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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近期本科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3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和同学们: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3日起两周内,所有课程采用线上方式教学,如有变化,及时调整。

一、总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现有教学计划,做好教学工作调整方案,确保线上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2.各教学单位第一时间通知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安排,通知学生做好线上上课准备,确保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3.现有条件下确实无法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可办理停课手续,后期另行补课。

二、 教学工作具体安排

(一) 课程教学安排

1.理论课程

(1)自3月13日起,按照课表进行线上教学,如因疫情防控调整安排,将另行通知。学生应根据课程安排参加教学活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向任课教师请假,并及时向本学院(大类)本科教学秘书老师备案,以便后期安排补课。

(2)各教学单位应做好线上教学准备,任课教师依据课程特点,结合师生实际,选用雨课堂、腾讯课堂、腾讯会议、钉钉会议等平台开展直播授课,通过课程联络QQ群(微信群)及校内课程平台,为学生提供课程电子教材、讲义、课件等教学资源,建立在线讨论、答疑、作业和测验机制,解答学生问题,检测学生学习效果。

2.实践类课程

校内实践、实验、上机等课程以及课程实验、上机等环节能够采用远程虚拟仿真、线上资源等方式开设的,按教学安排执行,不能线上教学的,请办理停课。

体育、艺术类实践课程在疫情管控解除之前,引导学生结合实际条件开展文体活动,增强体质,舒缓压力。体育部、艺术教育中心可根据课程特点,灵活开展线上教学或者办理停课手续。

课程的线上授课信息,请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系统填报更新,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 实习实践教学安排

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及各类学科竞赛的集中培训全部暂停。

(三) 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安排

(1)对于未完成开题的同学,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尽快完成,最晚于3月18日完成毕设系统开题报告上传,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需进行开题答辩的,请各单位参照线下答辩标准组织做好线上开题答辩工作,并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开题答辩的学生进行情况汇总,提出解决方案上报学校审核。

(2)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线上会议、QQ、微信、电话、邮件等沟通渠道积极有效地开展日常指导,和学生保持有效沟通,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情况,力争按照原计划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3)各单位须认真排查每位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及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对存在由疫情导致特殊情况的应届毕业生,可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采用“一人一策”原则,灵活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教学管理与服务

1.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情况为任课教师配备助教或学生志愿者,协助教师做好课堂管理、学习困难学生信息收集等工作。

2.如有因疫情被隔离(或滞留境外)的学生,各学院(大类)应安排专人与隔离(或滞留境外)学生保持联系, 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协助学生参与线上教学活动。

3.线上教学期间,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在线教学过程中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课程思政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效果和质量等进行督查。各教学单位要深入线上课堂开展教学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改进。

四、其他工作

1.后期随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相关要求调整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2.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协调与沟通,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指定了工作联络人,负责联系各教学单位共同推进线上教学工作,联络方式见附件2。

请同学们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楼梯、电梯等密闭空间一律佩戴好口罩。

请任课教师按照学校和教学单位要求,开展好线上教学,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和思想引导。

请各教学单位以安全稳定为重,落实好学校总体部署,组织好各项教学工作,关注师生身心健康,凝心聚力,共克时艰。


附件:1.在线授课信息填报及查询流程

2.教务处、教学单位线上教学联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