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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补考报名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少量课程的补考、结课考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开展;部分同学因疫情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补考、结课考试而办理了缓考。为做好相关考试安排,按照“保质保量,补足补齐”的基本原则,学校研讨确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试时间

原则上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第二周安排相关考试,具体时间以教务系统为准。

二、考试课程范围

(一)结课考试

原定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进行,但因疫情影响暂缓进行结课考试的课程。

(二)补考

1. 原定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进行,但因疫情影响暂缓进行补考的课程。

2. 按计划将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进行补考的课程。

(三)缓考

1.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已经组织补考,但有相关学生因疫情影响而办理缓考的课程。

2.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已经组织结课考试,但有相关学生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而办理缓考的课程。

三、注意事项

1. 同一门课程若同时涉及补考和结课考试,应分开组织。同一门课程若同时涉及暂缓补考和按照原计划补考,可一起组织。

2. 补考、缓考应与该课程上一次考试采用相同的考试方式。

3. 缓考应与该课程上一次考试难度相当,评分标准一致。

4. 因疫情影响暂缓进行的随堂考试,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原则上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第二周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88430930


教务处

202077

各教学单位: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少量课程的补考、结课考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开展;部分同学因疫情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补考、结课考试而办理了缓考。为做好相关考试安排,按照“保质保量,补足补齐”的基本原则,学校研讨确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试时间

原则上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第二周安排相关考试,具体时间以教务系统为准。

二、考试课程范围

(一)结课考试

原定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进行,但因疫情影响暂缓进行结课考试的课程。

(二)补考

1. 原定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进行,但因疫情影响暂缓进行补考的课程。

2. 按计划将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进行补考的课程。

(三)缓考

1.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已经组织补考,但有相关学生因疫情影响而办理缓考的课程。

2.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已经组织结课考试,但有相关学生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而办理缓考的课程。

三、注意事项

1. 同一门课程若同时涉及补考和结课考试,应分开组织。同一门课程若同时涉及暂缓补考和按照原计划补考,可一起组织。

2. 补考、缓考应与该课程上一次考试采用相同的考试方式。

3. 缓考应与该课程上一次考试难度相当,评分标准一致。

4. 因疫情影响暂缓进行的随堂考试,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原则上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第二周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884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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