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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一批资助出国(境)交流学分和学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为全面推进和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推动和鼓励我校本科生赴海外学习,助力我校国际化战略发展,学校对参加学校认定的校际或院际学分和学位项目的本科生提供资助。资助范围包括各类签署过校际、院际协议的交流学习、实习、以及3+2、2+2等联合培养项目。

一、申请条件

1.取得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参与我校认定的校际或院际学分或学位项目。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申请人为参加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出国境交流学分和学位项目并符合申报要求的本科生。

5.申请人应符合学校保密相关规定。

6.已通过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本科生将不予重复资助。如国(境)外合作院校在免除学费的基础上免除了住宿费或给予其他补贴,则参加项目学生不再享受专项经费资助。

7.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向所在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由各项目负责人审核、汇总材料后报教务处。申请材料包括:

(1)《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参加出国(境)交流学分或学位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2)交流期间学习成绩单;

(3)国(境)外合作高校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签证复印件;

(4)校内专业负责人和教学院长签字认可的《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境内外校际交流选课计划表》。

2.学生的申请材料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由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申请出国(境)交流学分和学位项目资助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办公室(长安校区启真楼329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caohaocheng@nwpu.edu.cn。

3.教务处对资助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国际合作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生进行资助。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资助申报资格相关事宜):曹老师  88430584

国际合作处(资助发放相关事宜):罗老师  88492839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参加出国(境)交流学分或学位项目资助申请表

2.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申请出国(境)交流学分和学位项目资助汇总表


教务处 国际合作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