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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秩序稳定运行,保证本科课程开课、排课、选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的制订、审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课计划审定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二)教学任务提交

2023年10月19日至25日

二、工作形式

使用“翱翔门户-翱翔教务”进行线上申请、填报、审核、公布。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更新课程信息

开课计划填报前须完成课程信息(基本信息、教材信息、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教学PPT等教学资料更新。课程开课学期与培养方案开课学期不符、无教学大纲、开课材料不规范的课程不予开课。经开课单位教学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以及课程管理单位审批通过开设的课程,无特殊情况不得停开。

(二)发布开课计划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培养方案与本科开设课程有关要求在翱翔教务-开课计划填报中统一制订并发布开课计划。因教学内容更新迭代、调整课程教学类型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停用旧课程,启用新课程的情况,请各教学单位组织课程负责人于10月13日前在“翱翔教务-课程管理-课程修改申请”,申请不启用课程。

(三)开课计划填报

各教学单位于10月19日前,依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相关规定,按照教务处网站-办事流程-教学管理人员-《本科课程开课计划填报流程》完成开课计划填报工作。

(四)发布教学任务

教务处于10月19日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开课计划,对拟不开课课程情况进行审查,并发布全校本科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经发布不允许临时开课、修改或取消。若对拟开课计划仍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前反馈至教务处课程办公室。

(五)提交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9日至25日之间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教学任务,并做好纸质版教学任务书(教务系统中自行打印)的存档工作。学生注册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任务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一)默认开课计划根据各大类、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发布,请各教学单位保障所开课程已添加至各大类、专业培养方案中,并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开设各类课程、落实任课教师,必修课程不得无故停开。

(二)若需开设未启用的课程,请开课单位教学秘书老师在“翱翔教务-课程管理-课程修改申请”中申请启用课程。

(三)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需开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开课计划确认工作,开课计划确认后,教学任务一经发布原则上不予临时增加开课计划。

(四)本研衔接课程、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同主修专业的课程一并安排,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在1-16周。

五、其他要求

开课计划、教学任务的制订与审定工作是保证学校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联系人:

开课计划:  课程办公室:于世伟    88430588

联系邮箱:shiweiyu@nwpu.edu.cn

教学任务:学生注册中心:姚鹏   88430930

联系邮箱:yaopeng@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