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实践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实践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实践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和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 请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于2022年3月13日前提交安全生产自查报告(附件1);
2. 教务处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实践场所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依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附件2)重点检查制度建设、安全责任体系、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计划、实验室安全台账、卫生环境、消防安全以及电气安全等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本科实践教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联系人:谢红霞 谢潇潇
联系电话:88430589
地 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