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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要求,2018年春季学期科研训练学分的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2.学院组织认定,对结果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学院须组织复核;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汇总表》(附件2)、《2018学年秋季学期科研训练学分系统录入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nwpu.edu.cn

5.教务处审核并将结果返回学院。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名单,学院须重新认定;

6.教务处完成科研训练学分成绩录入。

二、系统录入

1.本次录入系统中的科研训练学分采用‘A’、‘B’、‘D’、‘F’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各学院汇总本次需要进行科研训练学分录入的学生信息,并提交教务处统一进行系统录入。

三、工作时间节点

1.如学院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细则应在2018320日前完成公示.

2201842日前各学院完成科研训练学分的认定工作,并报送教务处。

32018412日前教务处完成审核工作,将结果返回学院。

四、相关说明

1.《办法》属于试行阶段,学校将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

2.已经认定过的科研训练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此次录入对象为成绩达到“合格”等级的学生。

4.学院应做好科研训练学分认定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5.各学院应合理安排,确保此次认定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联系人:实践教学办公室 张东岩

联系电话:88430589

 

教务处

2018313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申请表.xlsx

2.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汇总表.xlsx

3.2018年春季学期科研训练学分系统录入信息汇总表.xls

/ 张东岩 审稿 / 闫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