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应届毕业生信息上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和学籍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结业、延长学习年限和待定
毕业:2016级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可申请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
结业、延长学习年限:2016级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必须申请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应修学分与实修学分差超过15学分及以上者或不及格课程(环节)超过3门者(毕业设计/论文除外),原则上须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仍有不及格课程(环节)者,只能申请结业或者肄业。
申请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需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选择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编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继续学习。选择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起一年内返校申请补考不合格课程,补考成绩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换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超过一年时限的不予办理。
待定:本学期有正在修读的课程,且在课程结课后可能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毕业资格初审时可以暂时认定为“待定”。此次结论选择为“待定”的学生,课程结课后的毕业结论只能选择毕业或结业,不能选择延长学习年限。
二、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以下工作:
1. 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5月19日- 6月12日;
2. 非正常毕业生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确认:6月10日- 6月14日;
3. 第二次毕业生信息核查:6月17日- 6月21日;
4. 毕业资格终审(主要审毕业设计成绩及初审时结论为“待定”学生的毕结业结论):7月1日-7月2日。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于6月13日之前将《西北工业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西北工业大学2020届双学位/辅修专业毕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2. 请各学院于6月15日之前将所有申请结业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附件3)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3. 请各学院于7月3日之前将《西北工业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情况汇总表》(附件1,仅填写初审时毕业结论为“待定”的学生)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4. 请各学院于7月11日前将《西北工业大学2020届结业生课程不及格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毕业相关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学生,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并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毕业生的毕业信息核对、毕业审核和学籍变动等工作,及时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数据,确保2020届毕业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青青
办公电话:029-88430583
邮箱:wangqq1988@nwp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9房间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情况汇总表
2.西北工业大学2020届双学位/辅修专业毕业情况汇总表
3.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4.西北工业大学2020届结业生课程不及格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