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大类)、各位同学:
为支持本科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促进本科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大类)实施办法》(教字〔2020〕6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及条件
1. 本次转专业对象主要是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大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2019级和2018级本科生。
2.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校特开设“生态环境管理班”和“会计学(ACCA方向班)”两个特色班,以转专业的形式面向2019本科生招生,具体招生简章见翱翔门户 https://ecampus.nwpu.edu.cn/portal-web/html/index.html?id=4c52f580d34911ea0fc2335ad889cb7e#/news-detail。
二、转专业时间安排
1. 8月8日9:00—8月10日10:00,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每名学生限报一个志愿。
2. 8月17日10:00前,各接收学院(大类)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评定,并对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录取工作。
3. 8月19日前,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学籍转入接收学院(大类)。
4. 8月21日前,接收学院(大类)完成转入学生培养方案的变更等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大类)应做好本学院(大类)拟转专业学生的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深入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避免盲目跟风。
2. 各学院(大类)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并加强考核和公示环节的组织管理,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 各接收学院(大类)应做好转入学生的教学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安排。
4. 各专业(大类)具体接收人数和考核办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既可申请转专业,也可申请转大类,在校期间仅允许转专业(大类)一次。
2. 转入大类的学生,仍需参加转入大类的专业确认,并按照确认后的专业完成学业。
3. 学生转专业后需按转入专业(大类)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已修读课程的学分由学院(大类)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4.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大类)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 学生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大类)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接收学院(大类)接收,不得转回原专业(大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炜亮 王青青
办公电话:029-88430583
邮箱:liuweiliang@nwp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9房间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生各专业(大类)
转专业接收人数和考核办法一览表
2.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大类)
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