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支持本科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促进本科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大类)实施办法》(办转教字〔2022〕24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及条件
本次转专业对象主要是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大类)实施办法》(办转教字〔2022〕24号)有关规定的2023级和2024级本科生。
二、转专业时间安排
1. 7月16日9:00—7月18日10:00,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翱翔教务系统“学籍管理”-“转专业申请”模块提交转专业申请,每名学生限报一个志愿。
2. 7月20日22:00前,各接收学院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评定,并在翱翔教务系统中完成录取工作,同时向教务部提交学院本年度转专业考核评分标准和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等材料。完成后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可于20日开始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备案。
3. 7月21日前,教务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学籍转入接收学院。
4. 7月22日前,接收学院完成转入学生培养方案的变更等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5.专项班学生动态进出由专项班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工作,原则上应按照学校统一转专业时间进行,负责学院于7月20日前将学生名单报教务部备案,教务部于7月21日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做好本学院拟转专业学生的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深入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避免盲目跟风。
2.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并加强考核环节的组织管理,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各接收学院应做好转入学生的教学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安排。
4.各专业具体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及考核办法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已经完成专业确认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仅允许转专业一次。
2.对于文经法类专业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的学生,或理工类专业申请转入文经法类专业的学生,接收学院在转专业审核时应增加对申请转入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对于拟接收学生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接收学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学生转专业后需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已修读课程的学分由学院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4.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学生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接收学院接收,不得转回原专业。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青青 谢潇潇
邮 箱:qqs@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