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教学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将组织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五)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六)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优秀教师申报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教师进行遴选推荐。

(一)每个单位每个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不超过2位专家。鼓励推荐年龄不超过45岁(出生日期在1979年4月29日之后),若推荐了年龄不超过45岁的专家,可不占上述指标,每个单位每个教学指导委员会限推荐1位不超过45岁的专家。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推荐新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信息表》(附件2)、《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3),所填内容不得涉密。

请各单位于6月4日(星期二)12:00前提交《西北工业大学推荐新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信息表》(附件2,EXCEL电子文档)、《西北工业大学推荐新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纸质版及PDF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完整版);于6月7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3,PDF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完整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青青    刘   昕

电  话:88430587

邮  箱:qqs@nwpu.edu.cn

地  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6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