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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1. 推荐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2. 课程要求。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 人员要求。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二、申报推荐原则

1. 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2. 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3. 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4. 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三、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限额于12月7日后由主管部门下达,具体分类型指标数另行通知。

四、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课程负责人准备申报材料(11月底-12月初)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初评、分配推荐限额(12月上旬)

第三阶段:学校组织终评,确定推荐名单(12月中旬)

第四阶段:推荐课程进行材料打磨(12月下旬)

第五阶段:课程负责人上传申报材料(1月中旬前)

第六阶段:学校审核并报送主管部门(1月底)

五、申报办法

1.课程负责人认真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针对不同类型申报课程填写对应的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7)。

2.课程负责人于12月6日中午12:00前使用翱翔门户账号密码登录“西北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评审服务平台”(http://nwpu.kypt.chaoxing.com),进入工作台,点击“在线申报”,选择“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正式申报”,完成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上传和提交。所提交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丽娟  韩寅奔

联系电话:88430588

联系邮箱:wlj@nwp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7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