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秩序稳定运行,保证本科生课程排课、选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的制订、审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拟开课计划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本科生开设课程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并发布拟开课计划,课程信息中开课学期不符不生成开课计划,开设课程须在开课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更新。
(二)核对拟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于4月19日(星期二)前,依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相关规定完成核对工作。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设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填写《教学单位不开课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教学单位不开课课程情况申报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办公室。
(三)确认开课计划
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对拟不开课课程清单进行审查与公布,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2日(星期五)前在新版教务系统-翱翔门户的“翱翔教务”中对开课计划填报进行最终确认。若对拟开课计划仍有异议,请于4月27日(星期三)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反馈的确认结果,最终确定开课计划。
(四)制定教学任务
教务处根据已确定的开课计划发布全校本科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经发布不得修改或取消。教学任务书由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打印。
(五)提交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0日(星期二)前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教学任务,并做好纸质版教学任务书的存档工作。
二、主要面向2021级本科生开设的公共课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因部分面向2021级本科生开设的公共课(课程清单见附件3)实行板块化排课,开课计划与教学任务录入流程略有调整:
(一)制订教学任务安排表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4),于4月25日(星期一)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学生注册中心,并做好存档工作。
(二)录入并提交教学任务
学生注册中心在教务系统中排定课程时间和授课对象后将教学任务发布给各开课单位,请各单位于6月15日(星期三)前补充完整教学任务信息并提交教学任务,并做好纸质版教学任务书的存档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开设各类课程、落实任课教师,必修课程不得无故停开。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同主修专业的课程一并安排,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三)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在1-16周。
(四)2022级教学任务待招生计划和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开课计划、教学任务的制订与审定工作是保证学校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联系人:
教学规划与管理办公室:于世伟 88430588
学生注册中心:仇梦一 8843093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