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学规划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教学信息 > 教学规划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做好专业结构布局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合理布局新兴专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专业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科技进步、学科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需求。

2.申报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基本要求,以保障专业建设质量。

3.申报专业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总体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促进学校办出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申报专业应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和产业变革,积极申报“四新”专业与交叉融合专业,明确专业特色建设方向,对标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自觉打造一流专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整体专业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根据学校《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19 版)(附件2),制定科学、规范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申报程序

1.需求调研。相关教学单位应充分调研社会需求,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社会对申报专业的具体要求,根据需求确定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培养规模。

2.校内审议和公示。学校将组织校内专业评议专家组依据国标对申报专业进行审议,论证申报专业是否符合专业设置要求,并形成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后,对申报专业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3.网络申报。731日前,登录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填写并导出专业申请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连同校内专家组审议意见一并上传(扫描件)。

4.网络公示。81-31日,教育部对各高校的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学校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决定撤销申报或继续申报。

5.正式报送材料。930日前,学校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提交至高校主管部门,并由高校主管部门上报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四、材料报送

1.教学单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2.《西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论证报告》。教学单位从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分析等方面对申报专业进行论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内专业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论证报告》(备案专业适用)(附件5,一式三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外专业或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论证报告》(审批专业适用)(附件6,一式三份)。

3.请教学单位于7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线玲华 龚思怡

联系电话:88430587

联系邮箱:xianlinghua@nwpu.edu.cn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6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19 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西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论证报告》(备案专业适用)

6.《西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论证报告》(审批专业适用)


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