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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暑期)、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秩序稳定运行,在近年开设暑期国际学堂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本科课程体系,提供更多课程选择,保证本科生课程开课、排课、选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暑期)、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的制订、审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课计划审定:2023年4月21日至5月13日

(二)教学任务提交:2023年5月15日至5月26日

二、工作形式

使用“翱翔门户-翱翔教务”进行全线上流程申请、填报。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开课计划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本科生开设课程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并发布开课计划。

(二)设置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于5月11日前,依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相关规定,按照《本科课程开课计划设置流程》(见附件1)完成设置开课计划工作。

1. 夏季学期(暑期):经充分论证后拟定夏季学期(暑期)开课的课程清单,在翱翔门户的“翱翔教务”中对2022-2023夏季学期开课计划填报进行新建并提交《教学单位开课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至教务处课程办公室。

2. 秋季学期: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设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填写《教学单位拟不开课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课程办公室。

(三)确认开课计划

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对拟不开课课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在“翱翔教务-教学任务-开课计划查询”进行公布,若对拟开课计划仍有异议,请于513前反馈至教务处课程办公室。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反馈的确认结果,最终确定开课计划。

(四)发布教学任务

教务处于517根据开课计划发布全校本科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经发布不允许临时开课、修改或取消。

(五)提交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于515日至26日之间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教学任务,并做好纸质版教学任务书(教务系统中自行打印)的存档工作。学生注册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任务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默认开课计划根据各大类、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发布,请各教学单位确保所开课程已添加至各大类、专业培养方案中,并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开设各类课程、落实任课教师,必修课程不得无故停开。

(二)设置开课计划前须完成课程信息(基本信息、教材信息、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教学PPT等教学资料更新。未绑定培养方案、课程开课学期与开课计划学期不符、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予开课。

(三)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需开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开课计划确认工作,开课计划确认后,教学任务一经发布原则上不予临时增加开课计划。

(四)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同主修专业的课程一并安排,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暑期)从2023年6月26日开始,2023年7月23日结束,共4周;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在2-17周。

(六)鼓励教学单位根据学生上课需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夏季学期(暑期)开设如下课程:

1. 课堂教学:受众面广,学生修读意向强烈的通识课程、个性发展课程等。

2. 实践教学:生产实习、认识实习、课程设计、科研训练、社会实践活动等。

3. 其他教学内容:其他学生有修读需求,教学单位认为有必要开设的课程。

五、注意事项

(一)开课计划、教学任务的制订与审定工作是保证学校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二)夏季学期(暑期)开设课程,不允许跨学期开课,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夏季学期(暑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落实,严格按照要求开设有关课程、落实任课教师,确保教学任务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暑期国际学堂按照《关于开展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暑期国际学堂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

开课计划:  课程办公室:于世伟    88430588

联系邮箱:shiweiyu@nwpu.edu.cn

教学任务:学生注册中心:姚  鹏   88430930

联系邮箱:yaopeng@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