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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1-2022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20 号)(见附件1),学校将启动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填报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1.数据填报包括4个基表,分别是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2.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选派1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填写《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2年7月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请各学院在数据填报前仔细阅读《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3),系统数据填报请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操作手册》(附件4)进行。

3.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9日前将翱翔教务“实践系统”导出的纸质版数据表(经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启真楼334)。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美娟 谢潇潇

联系电话:88430589

邮箱:gmj@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