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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秩序稳定运行,保证本科生课程开课、排课、选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西北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西北工业大学本科课程动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30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课计划审定: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

(二)教学任务提交: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二、工作形式

使用“翱翔教务”系统进行全线上流程申请、填报。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开课计划

教务部根据各教学单位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本科生开设课程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并发布开课计划。

(二)设置开课计划

教务部依据各大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相关规定,完成设置开课计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于1024前在翱翔门户的翱翔教务-教学任务-开课计划填报中,按照《本科课程开课计划设置流程》(附件1)完成开课计划的设置与确认工作,课程教材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开课计划进行审核。

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设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填写《教学单位拟不开课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将扫描版材料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binbin@nwpu.edu.cn

(三)发布教学任务

教务部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对拟不开课课程清单进行审查,根据开课计划于1025发布全校本科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经发布不允许临时开课、修改或取消。

提交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于1025日至11月10在翱翔门户的“翱翔教务-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填报”中提交教学任务,教学运行与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任务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默认开课计划根据各大类、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发布,请各教学单位确保所开课程已添加至各大类、专业培养方案中,并严格按照《西北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西北工业大学本科课程动态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各类课程开课条件和授课教师教学资格,必修课程不得无故停开。

(二)设置开课计划前须完成课程信息(基本信息、教材信息、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教学PPT等教学资料更新。课程开课学期与开课计划学期不符、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予开课。

(三)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授课教师进行开课计划确认工作,并根据课程类别与授课计划确定课程建议容量,在翱翔门户的“翱翔教务-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填报”中设置好选课人数上限(课程建议容量),开课计划确认后,教学任务一经发布原则上不予临时增加开课计划。

(四)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同主修专业的课程一并安排,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在1-16周。

五、其他要求

开课计划、教学任务的制订与审定工作是保证学校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联系人:

课程教材办公室:王彬彬 029-88430588

联系邮箱:binbin@nwpu.edu.cn

教学运行与服务中心:姚  鹏 029-88430930

联系邮箱:yaopeng@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