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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业警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学院/大类:

为进一步提高“总师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推进本科生学习过程动态管理,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字〔2022〕19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业警告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结合上学期期末考试与本学期补考情况,对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达到学业警告条件(一学期取得学分少于15学分)的学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按照附件2流程开展学业警告工作,并填报《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若本学院没有需要学业警告的学生,则在表中填无。

2.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触发学业警告的学生,并通过谈心谈话、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做好触发学业警告学生的一人一档帮扶工作,对学生进行持续监管和帮扶,督促其努力完成学业。

3. 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部学籍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孙青青 谢潇潇

电  话:029-88430583

邮  箱:qqs@nwpu.edu.cn

地  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8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