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要求
1.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课程包括:本科生通识类课程、大类平台课程、专业综合设计类课程等;研究生公共类课程、基础理论类课程、综合素养类课程等。
2.原则上班级容量大于30人、课程学时大于32学时的课程(含内设实验学时),或大于16学时的独立设课实验课程,可设置助教岗位。
3.每名研究生助教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门课程1-3个标准班的工作量(30人为一个标准班)。面向教育实验学院、国际班、专项班等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课程的助教,所负责标准班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岗位职责
1.须在聘期内取得学校发放的研究生助教培训结业证书。
2.全程跟随主讲教师听课,批改作业和辅导答疑。
3.参加平时、期中、期末考核的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4.与学生积极沟通,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馈学生学习效果、作业等信息。
5.承担主讲教师安排的其他与教学相关的辅助工作。
6.实验类教学助教岗位需协助承担仪器、设备管理等工作。
7.遵守学校安全与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学业成绩良好,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具有相应课程扎实的基础知识。
3.没有同时担任助管工作。
4.本人提出申请且经导师同意。
5.申请研究生课程助教原则上要求博士研究生或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即日起,开课单位应根据设立助教岗位的具体课程制定选拔标准、细化岗位职责、明确考核标准,并面向全校研究生进行公开选拔。
2.2024年9月10日前,拟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将《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对报名研究生基础理论知识、沟通交流能力、责任心、授课能力和课堂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选拔结束后应面向全校公示3天。
3.2024年9月19日前,由各开课单位组织助教签署《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附件2)。
五、管理与培训
1.开课单位须认真组织本单位拟担任助教岗位的研究生,按要求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开展的研究生助教培训,包括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教学方法与技能等培训内容,未按要求参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研究生不得担任研究生助教工作。
2.开课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助教工作实际需求,对研究生助教开展课程重点内容、批改作业要求和规范、辅导答疑技巧与难点、监考职责、试卷评阅流程及要求、与主讲教师的沟通方式和技巧、助教工作典型案例等内容的上岗培训。
3.开课单位如确认受聘研究生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在聘期内违反校纪校规或本人课程考试不及格等情况,应及时予以解聘,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本人。
4.研究生助教应根据开课单位安排按时参加各项培训与考核,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助教工作,及时提交工作总结,并及时与主讲教师沟通学生反映的问题。受聘研究生因故不能继续兼任助教工作的,应提前一周向岗位设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六、考核与津贴发放
1.学校统筹负责研究生助教的监督、考核和津贴发放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对于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助教,当月助教津贴足额发放;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助教,停发当月助教津贴。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助教将予以解聘,并列入研究生助教禁入名单,列入研究生助教禁入名单的学生两年内不得被聘为研究生助教。
2.开课单位根据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具体负责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每月最后一周,研究生课程助教考核结果,由开课单位填写《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人员考核结果表》(附件3),并提交至研究生院;本科生课程助教考核结果,由开课单位在翱翔教务系统中填写并提交。
3.研究生助教工作量、津贴的计算与发放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生)
周学时 | 一个标准班 | 二个标准班 | 三个标准班 |
2 | 500 | 800 | |
4 | 500 | 800 | 1200 |
6 | 800 | 1200 | 1600 |
教务部联系人:曹灏诚 谢潇潇
电话:029-8843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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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联系人:韶晓娜 曹良玉
电话:029-8849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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