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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5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见附件1),学校将启动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想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填报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1.数据填报包括4个基表,分别是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2.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选派1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填写《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1年8月2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请各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实践系统”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操作手册(附件3)进行数据填报。请各学院在数据填报前仔细阅读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4)。

3.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实践系统导出的纸质版数据表(经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美娟 谢潇潇

联系电话:88430589

邮箱:gmj@nwp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34


教务处
2021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