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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研究、改革、实践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22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设立

(一)奖励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成果。

(二)奖项设立三个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校内乃至全省、全国产生较大的影响,具有较大示范或推广价值。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所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校内乃至全省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改革实践的某一领域取得明显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校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设奖总数为50项左右。

二、遵循原则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强化本科人才培养核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优先考虑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中产生的成果,特别是基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高水平课程建设、高水平教材建设、课程思政、“四新”建设、实践平台与基地建设等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实施(或试行)该教育教学方案开始计算,不含方案设计、论证和制定时间。

(二)教师(含专任教师、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需有连续三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需长期在一线为本科生授课。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成果第一完成人同年度只能牵头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同时可作为非第一完成人参与其他1项教学成果奖;非成果第一完成人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教学成果奖时,特等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

(六)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如系与校外单位合作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我校所属单位,且主要合作单位不超过4个。

四、申报限额

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认真总结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每个教学单位最多申报5项,其他单位最多申报2项。请各单位做好统筹和材料审核,评审排序后上报学校。

五、材料提交

(一)成果第一完成人于6月6日(星期一)前登录“西北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评审服务平台”http://nwpu.kypt.chaoxing.com/guide,进入工作台—在线申报—“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书(附件1)须为签字完整版PDF文件。

支撑材料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首页应为目录,其中出版的教材、发表的论文等应复印封面、目录;多媒体课件项目直接上传课件材料或教学视频等内容(视频材料大小不超过1GB)。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教学成果报告(附件2),作为支撑材料的第一部分,不超过5000字,报告名称、内容自定。

如有校外单位作为主要完成单位,须提交校外主要完成单位情况(附件3),并上传盖章完整版PDF文件。

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问题。

(二)各项目负责人申报后,负责人所在单位教学秘书按照材料提交要求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线上审批。审批需在6月8日(星期三)前完成。

(三)各单位完成成果奖的线上审批后,需将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经单位签字盖章后于6月10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教务处,汇总表信息须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

(四)教师需通过“机构账号”登录“西北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评审服务平台”,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Nwpu2022,初次登录需绑定手机号。本平台账号与超星平台学习通为同一账号,若教师或专家之前使用或注册过,请使用之前密码,若绑定过手机号,可使用手机验证登录。

联系人:孙青青    刘  昕

电  话:88430587

邮  箱:qqs@nwpu.edu.cn

地  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6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