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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业警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学院/大类: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字〔2022〕19号,附件1)的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业警告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上学期期末考试与本学期补考情况,对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达到学业警告条件(一学期取得学分少于15学分)的学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按照附件2流程开展学业警告工作,并填报《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若本学院没有需要学业警告的学生,则在表中填无。

2.请各学院将触发学业警告的学生名单告知学院副书记,做到数据共享。通过谈心谈话、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做好触发学业警告学生的一人一档帮扶工作,对学生进行持续监管和帮扶,督促其努力完成学业。

3.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学籍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李崧维

办公电话:029-88430583

邮箱:lisw1992@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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